声明:本人张岁宾(身份证号:61012419780410**** )
发布日期:2022-03-21来源:西安商报作者:声明公告网浏览次【打印】
声明:本人张岁宾(身份证号:61012419780410**** )已于2022年2月1日向“大荔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书面并正式辞去“挂名”法定代表人一职,不再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不再履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大荔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已收到上述辞呈,但仍不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程序和工商登记。
现本人就该事项向所有“大荔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相关权利人及可能关系人声明:本人原仅为“大荔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名义上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从未实际履行过该公司的职责与权利,也从未参与过该公司的运营与管理;从声明之日起,“大荔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任何经营和管理行为与本人无任何关系,以本人名义签署或者盖章确认的文件资料及行为都与本人无关(如有发生则是无授权的越权及违法行为),均无法律效力。本人不承担与“大荔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与风险,该公司给本人造成的任何名誉和财产上的损失,均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