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外星火村特此声明裴晓玲
发布日期:2022-02-20来源:西安商报作者:声明公告网浏览次【打印】
声明
本人裴晓玲于2007年全款购买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东门外星火村房屋一套,房号G1109,面积107.65平方米。2010年办理入住手续。2017年房屋主管部门经核实情况后,书面证明上述房屋拆迁时出现原房主晁保英的姓名,属历史遗留问题,同意办理房产证时办理到裴晓玲名下。现本人裴晓玲已居住该房屋多年,无任何纠纷,晁保英已故多年,也无任何合法继承人出现。本人近期将向房屋主管部门提出办理更名申请,请有异议的第三方尽快与本人联系,若上述内容期满七日内无任何异议,该声明真实有效。
特此声明裴晓玲202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