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我本人林闯勇身份证号61062119750711****,2008年7月14日,我交给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房屋押金伍仟元整,请将押金退给陕西博源物资有限公司,因退押金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本人承担,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关。声明人林闯勇。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