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聚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注销公告:本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今日早报30/3)
遗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拱墅分局2009年6月26日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05000104231的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