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张强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51102419860404****
发证机关:威远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 1代
签发日期: 2003年4月22日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9月27日
备注: 本人在2009年9月27日 因个人疏忽造成身份证在昆明遗失,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