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博客:
证件遗失声明公告流程
ico
您的位置: 首页 > 企业证件 > 工商执照
ico
贞元宾馆张永刚(13072909913)声明
发布日期:2023-06-27来源:阳光报作者:声明公告网浏览135次【打印】

声明
现有大雁塔北广场C-5号商铺,其使用权已由西安聚华商联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贞元宾馆(大雁塔店),针对后期商铺关于天然气的使用争议等事宜,请与贞元宾馆相关人员在一周之内联系处理,与秦华天然气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贞元宾馆张永刚(13072909913)2023.6.2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