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债权人:
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1日依法裁定受理,并于2022年8月10日指定陕西仁和万国律师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500号佳和中心B座九层;联系人:穆杰13324587645 齐梦龙 18209223553),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
特此公告
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