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人事关系终止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8来源:三秦都市报作者:声明公告网浏览次【打印】
人事关系终止公告
胡梦钰:
你于2020年11月随原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工人事关系整体划转至我局。2021年3月22日病假期满后未按时返岗,也未续签聘用合同,未经单位批准自行脱离工作岗位,旷工超过相关规定时间。
因你长期旷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及本单位相关制度,经本单位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与你的人事关系。因你本人下落不明,自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单位与你终止人事关系。
请于本公告刊发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终止相关手续,逾期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你自行承担。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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