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君农植保专业合作社注销公告:本合作社成员大会(王红生)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合作社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今日早报1/3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