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今天(2010-1-22)在河南郑州火车站遭遇小偷,钱包丢失。包内有现金及身份证、工作证等。现特此声明自2010年1月22日起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或工作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果;如别人以我身份证或工作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
证件类别: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唐静静
性别: 女
证件号码:61040219780915****
发证机关: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颖河路派出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7
有效期: 20
丢失日期: 2010-1-2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