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蒋明武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43293019831029****
发证机关: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
几代证件: 2代
签发日期: 2005年11月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10年2月10日
备注: 本人不慎于2010年2月10日在衡阳岳屏公园去广东路火车站乘车买票时遗失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43293019831029****。 自遗失当日起,一切与该身份证相关的行为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本人概不负责。特此声明!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持有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