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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使用不当易致信息外泄
发布日期:2011-09-26来源:大同晚报作者:浏览【打印】
近年来,一些市民在求职应聘、签订合同、办理会员卡等活动中,往往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但由于对方保管不当往往导致信息外泄,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于手机入网、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或从事非法活动,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称,24日他用身份证办理手机卡时被告知,因欠电话费未缴,不能再办理新的电话卡。张先生通过朋友查询得知,有人用他的身份证于去年9月在江西南昌市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十余天花去了不少电话费,之后此卡就不再继续使用。张先生回忆,去年年初他曾参加过南昌市的一场招聘会,给多家单位留过身份证复印件。“希望通过此事提醒大家要谨慎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张先生说。

  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生活中如遇到必须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一定要坚持在复印件上签注,签注写法可以用钢笔分三行写,如“仅提供XX单位”、“他用无效”等,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交叉或接触,每一行后面一定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

  此外,无论是办理信用卡、基金、手机等申请书,规定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的,也一律照办。申请书尚未填写的空格,如:附卡申请、加买保险、加买第二只基金、申请手机号等,这些空下的字段都必须画叉叉,以免被不法分子补填。持身份证复印件去办信用卡时,也可以用钢笔在复印件上注明:“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为申请XX银行XX信用卡用,不得转为其他用途”,然后署上签名。

  上述文字一定要签在身份证的范围内,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码及姓名。这位负责人后表示,虽然上述做法有点繁琐,但可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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