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鹏威环保有限公司减资公告: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250万元减至1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
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
求(今日早报10/1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