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大紫金土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公告:本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今日早报10/1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