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在民意博弈中所体现的姿态与策
2013-12-30 17:36
来源:挂失登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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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以“邓玉娇案”为例,探讨以《南方都市报》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在于民意的博弈中所体现出的姿态与策略。
一、邓玉娇事件庭外风云
当2009年上半年即将结束的时候,在网民们强大声援力量的支持下,法院终于对邓玉娇案作出了判决,涉嫌故意杀人的邓玉娇被免除刑罚。这场持续一个多月,引爆网络论坛的邓玉娇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而当5月12日,《长江商报》就邓玉娇事件发出了首篇报道,该报道随即被新浪网转载,一时间高居留言排行榜第一位。18日,巴东警方第二次通报案情,称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这彻底引爆舆论,各种媒体全面报道,各大论坛民意汹涌。凯迪以动辄四、五百楼的高度,当然地成为邓案舆情风暴的中心和主战场。中华、铁血、乌有、百度巴东吧等各大论坛也都成为舆情风暴的中心。不仅如此,除了对邓玉娇案提出的种种疑惑,网民们更是以实际行动来支持邓玉娇。凯迪网友“超级低俗屠夫”吴淦到巴东,说服邓玉娇家人让律师介入。网民发表声明到巴东声援邓玉娇,逼使有关当局决定是要考虑到公众的反弹。网络民意对司法裁决产生了强大压力,最终,网络监督甚至演变成网络审判,迫使法院在宣告邓玉娇“有罪”的前提下又将其当庭释放。
5月12日,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向巴东县政府通报了“5·10”案件的调查结果及细节,并接受了湖北省内《三峡晚报》、《长江商报》等部分媒体采访。这些情况的汇集,即为外界所称的巴东警方对于邓玉娇案的“第一次情况通报”。在此之后,《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京报》重磅出击,揭开了邓案的重重迷雾。《中青报》、《东方早报》、《扬子晚报》等的介入也拉高了邓案的声势。
随着媒体记者采访的深入,各家媒体对事件本身也有了自己的认识,媒体的意见也有所不同,如《广州日报》与《南方都市报》在对律师风波的报道中则分别从律师和邓母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看问题的发生经过,倾向性也自然流露其中。特别是在律师爆出性侵犯的情节后,当时在场的媒体分成了两派,一是挺夏派,二是倒夏派。第一排以《广州日报》为代表,文字表现有明显的倾向性。第二派以《成都商报》的龙灿为代表,他坚持相信公安机关的信息是明确的,这在他的文章《案件侦查结束,不排除拔出萝卜带出泥》中有充分体现。[2]与此同时,站在事件风口浪尖的媒体,不仅需要向身后的读者和观众发布事情进展的情况,也在受到舆论的牵制。在此期间,具有代表性的媒体就是《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南都》记者龙志在抵达野三关镇四天后,发出的《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由于与主流网民的态度倾向不同,网络上立即出现不满情绪;5月22日,《南都》采访巴东县公安局长分析案情,再次引起舆论骚动。自此之后,《南都》的报道开始“回归民意”。
二、网民早于媒体产生评论,先入为主产生刻板印象
“一次偶然的照片曝光,在网民的“人肉搜索”和穷追猛打之下,终于有了一个如人期待的结果。无论其间的反腐逻辑是否值得检讨,这场堪称胜利的斗争,都极大地增强了网民的反腐信心。不出门、不露面,坐在家里,轻点鼠标就可以完成举报,近乎‘零距离、零成本’的反腐形式,已成为中国公民最喜爱的监督路径。”[3]
在主流媒体还没进入报道场,当地媒体的简要报道成为信息主要来源的时候,网络舆论已经呈现出一边倒的现象。网络上关于案件的主角邓玉娇、邓贵大的形象比较抽象,基本上可以概括为“民女抗暴” ,认为邓玉娇一定是玉女、烈女、英雄;邓贵大、黄德智等人一定是贪官恶吏。这是一个预设的形象,是网民根据先前媒体的报道,以及警方模糊的公布刻画出来的。随着事件的发展,网民们对于律师披露的性侵犯情节也认为是确信无疑的。网络民意的主流说法,契合了中国的传统文学想象——民女反抗官吏欺凌的经典题材。一旦这种想象被赋予了道德的高度,它就成了推动网民精神示威的铺垫,可以在瞬间爆发。“群体的情感是极其易变的,能在瞬间从极端的残忍转变为极端的宽宏大度和英勇无比。”[4]在“邓玉娇事件”的发展过程,网民们同样呈现出作为虚拟群体的非理性、感性化的特征。
网络媒体由于它的虚拟性、交互性、开放性等特点,使它成为自由言论的战场,一个可以揭露和发布现实真实的通道。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法规、道德的限制束缚着人们放纵的脚步,当这种被压制的心态找到了一个可以自由释放的地方时,它一定会变本加厉地发泄个痛快。网络群体大多生活在想象的世界中,特别是事件刚被揭露的阶段,一旦问题触动了道德的神经,越过事实真实之外的“崇高”言论立即淹没网络上任何可以自由言论的场所。然而,就最近的几次网络“群体性事件”[5]来看,在互联网之外的现实世界,网民们的言论真正成就了一场舆论神话。舆论的力量在让“邓玉娇案”变为“邓玉娇事件”的过程中超越了以往所有有关对民众之口的描述。
三、网络民意对媒介的议题设置产生牵制性影响
(一)为媒介设置议题
最初接触“邓玉娇案”的许多媒体可能都没有想到它最后会演变成一件全国关注的公众性事件。由于网民们的关注,使得“邓玉娇案”上升为“邓玉娇事件” ,成功地为媒体设置了议题。从案件爆发到审判结束的37天时间里,主流媒体纷纷报道或转载有关“邓玉娇案”的相关信息。在有关方面第一次对外发布“邓玉娇案”信息的时候,主流媒体失去了第一报道者的地位。大部分的媒体通过转载地方媒体的消息,没有形成自己的有效话语机制。在案件发生四五天之后,湖北境外的媒体纷纷进入野三关镇,此时湖北地方媒体由于各种原因纷纷退出报道场,而《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媒体开始发挥其作为跨区域媒体舆论监督的优势。在第二次报道浪潮中,《广州日报》和《南方都市报》以大篇幅和深入事件本身的报道而变成媒体的焦点,成为各大媒体、论坛引用和转载的主要对象。尤其是《南方都市报》,无论在报道篇幅上,还是在报道内容上都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见表1)
表1 5月13日-6月18日《南方都市报》与《广州日报》报道形式
同为此次报道的主力军,两家
报纸使用的版次也相当,但是《南方都市报》的报道篇数(N=34)明显多于《广州日报》(N=20),而且大多都以专题/专版的形式出现。《广州日报》则以将消息、通讯散落于各个版面的方式进行报道。这可能与广州日报作为党报的身份分不开,“南都一如既往的精英色彩与广州日报多年传承的大众性格产生了对碰。”[6]
(二)媒体议题设置走向中网民的力量
在《南都》5月20日正式发出自己的报道之前,转载其它媒介的信息成为其新闻的主要来源(见表2)。但是,从其所发表的社论来看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指出了警方将关注点投向抑郁症有混淆事实与责任之嫌。因此,它的态度基本上没有偏离网络上对此事件所讨论的范围和态度之外。
但是当第一篇由《南都》记者发出的深度报道——《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一经刊出后,所有媒体和网络论坛为之震动。记者龙志试图从人性化的客观表达中还原真实的人物形象,可是正是这种对网络上流传的邓玉娇形象的消解,招致了网民们的一致反对。网民们急切要求判断邓玉娇无罪的舆论倾向与媒体要求全面反映事实的责任产生了“间隙”。随着事件的升级,在网民们的唾骂声中,《南都》的议题设置开始基本向民意靠拢,报道思路也发生了变化。
表2 《南方都市报》的主要议题/新闻来源
《南方都市报》于2004年4月历史性地对其时评版块进行改版,2006年再次进行改版,形成了今天社论、众论、个论三足鼎立的局面。A02版刊登社论,表达本报立场;A叠A30、A31刊登个论和众论,个论由社会上相关精英人士撰写对社会热点的个人见解,百家争鸣;而众论版,则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公共言论空间。《南方都市报》搭建的公众言论平台完善了其作为大众媒介的一个鲜明特色。在此次报道“邓玉娇案”过程中,这个公众言论平台也为不同意见的交流提供了机会。同时,在自身报道产生危机的时候,也为转变策略提供了通道。从表2中可以看出,20日之后的主要议题中,无论是来论的篇数还是比例都有明显的增加。增加了代表民众声音的言论,为平息之前民众反对的声音起到了缓冲的作用,使得民意的天平暂时得到了平衡。这从另一个方面也反映了网络媒体上泛起的民意和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对以报纸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的议题设置起到了牵制作用。
四、传统媒体与网络民意的博弈
正如李文凯在《南方的立场》第2辑序言里所说的:“对于南方都市报来说,记录时代进程、培育现代社会、启蒙公民意识,正是他自我期许的定位与使命。……一个念兹在兹于公民社会的媒体,自然也是无法自外于这样一种意识与努力。”[7]正是这种带有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文以载道”思想印记的《南都》,把对传媒的责任提升到了社会的高度。因此,即使是在各种力量的牵制下,它依然可以保持自己的精英立场,并没有向强大的舆论一边倒,也没有向刻板印象妥协。在各方力量的博弈场中,《南都》代表的部分媒体表现出许多不同的弹性行为以面对这种局面。
当网民们的舆论形成强大话语声势的时候,很多媒体的倾向性也趋于一致。网络对案件当事人演绎出来的一系列刻板印象也对媒体的报道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但是,即使是在大众媒体特别是网络论坛呈现一边倒的时候,《南都》却发出了异样的声音,为此也承受了网民们的指责。在经历了网民们要放弃对《南都》支持的压力之后,以读者/观众为自己生存之境的现代传统媒体无法摆脱受众对其的态度。因此,当舆论的声音与媒体的报道发生冲突的时候,《南都》转变了报道策略。
以20日《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为界限,可以将《南都》的主要议题分开分析。如表3所示。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划分方法,只以对待此事件的立场为划分标准。指责办案机关的办案不力,以及深层的政府内部问题的划为负面议题;而以案情进展和理性评论为中性议题;以政府部门立场发出的言论为主的报道为正面议题。
表3 《南方都市报》主要议题
从表3中可以看出,报纸对事件的追踪报道基本从客观事实的角度出发,没有添加明显倾向的态度。而对案件有关方面人物的采访中,除了19日的《邓母:邓贵大算是女儿的叔叔啊》与22日的《邓玉娇律师:她内裤上留有证据》两篇报道有负面披露和指责的意味在里面,其余也基本遵从平衡报道的原则。但从其刊登的所有评论来说,20日前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表2中可以看出,对于“邓玉娇案”的所有议题中,来自于报纸编辑部自己的社论只有两篇,分别发在20日《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前后。所以,从所占比例来说,20日之后的《南方都市报》明显少了自己说话的声音,更多地是将议题来源选择面向了外界的多方言论。
在评论指责政府机关的作为、网友声音、评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三个主要报道议题中,批判性的倾向明显,而且矛头直指办案机关和深层社会问题。这种代表负面态度的文章共6篇,占20日之后总报道数的26.1%。但是与此同时,报纸也选择了代表理性观点的评论,在如何让司法公正这一议题中,三篇评论的形式分别是个论、社论和来论,都从理性的高度希望通过司法公正来回归到问题的最终解决上。这种中性的高屋建瓴性的观点同时也可以缓和批判矛头的所指。中性议题在20日之后成了议题的主要形式,这也保证了选题的安全性,避免了与网民意见和舆论的直接冲突。
以发现事件背后真相为职业道德的新闻媒体,客观公正是评价其优秀与否的一个标准。在“邓玉娇案”之律师风波中,当媒体们的视角纷纷转向律师的时候,《南都》的《邓玉娇案:风云诡秘的三天》突出了从邓母的角度看待事情中发生的问题,在与其它报道的对比中更显平衡性和公正性。
五、结语
在此次“邓玉娇案”的报道过程中,民意对媒体的影响直接而又深刻。在发生媒体倒向舆论一边的同时,也发生过媒体与民意的决裂,导致了媒体无法承载民意。《南方都市报》的新闻从业人员,基于市场与口碑的双重考虑,将主流舆论的声音提升到议题的高度。但藉由网络助长民意的粗糙和非理性,采取了以事实为标准,安全选题,避免冲突等避祸策略,企图突破网民的舆论控制,在对官方的失职行为有直接批评的语境表现同时,也对事件的对立双方做了尽可能的平衡报道。
大众媒体的大众视野,使得代表民意成为其应尽的责任。作为媒体自身的专业精神,追求独立自主和客观公正的目标使其在各方力量的博弈中凸显独特的精英气质。而游走其间的传统媒体,自身的弹性策略在以后应对各种事件的过程中还需要仔细的判断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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