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共同组建的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11月12日在京同时成立。就三家文化“央企”的成立,记者采访文化部负责人。
三个“同步”:一是同步推进多种类型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国有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二是同步推进“事转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同步推进转企改制和资源整合,一举打造三家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第一”,一是实现了中直院团整体转制零的突破;二是创造了部委主管报社整体转企改制第一例;三是组建了第一家中央动漫企业。
产业需求促“国家队”
记者:您提到要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组建文化领域“国家队”有什么意义?
文化部负责人:作为文化产业“国家队”,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条件:资本结构上,由国家出资或者国有资本占主导;规模和实力上,能够代表行业高水准;业内地位上,能够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队”不享有市场特权,不是“御林军”。与地方的或民营的文化企业一样,它们也是市场主体,也要在市场中公开、公平、公正地去竞争。而且,今天是“国家队”,不等于永远是“国家队”。文化产业是一个高成长性的领域,任何企业不思进取都有可能被超越。
打造文化领域的“国家队”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这些企业对内引领着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对其他企业具有示范作用,对外则代表着中国形象、中国实力、中国气派。其次,文化产品不仅有商品属性,还有意识形态属性。要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主流的、骨干的、关键的文化企业就必须掌握在国家手里。第三,组建“国家队”也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中华文化要“走出去”,少不了国际的商业谈判。这种谈判不能由政府去谈,应当由有实力的、高水准的企业去谈。
记者:文化产业“国家队”的组建,会不会对地方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造成挤压?
文化部负责人:文化产业跟那些产能过剩、市场饱和的产业不一样,它的空间很大、领域很宽,不是“有你就没我,有我就没你”,大家可以在不同的层面求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队”不会威胁、排斥地方的、民营的文化企业。国有企业要发展,民营企业也要发展。它们之间不会发生抵触和矛盾冲突,而会形成一种互补共赢的良好产业格局。
动漫“蛋糕”诱惑大
记者: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之前并不从事动漫业务,却共同转企改制组建了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文化部负责人:一言以蔽之,就是客观有需求、自身有条件、政府有扶持。
首先,我国虽然有上万家动漫企业,但总的来说小、散、弱、差,优秀的作品不多,原创能力和营销能力偏弱。组建大型的、有雄厚实力的动漫企业,是动漫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需求,是产业环境和市场规律决定的。而且,动漫游戏还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所以必须培育我们自己的动漫骨干企业,打造我国的“梦工厂”或“迪士尼”。
其次,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演出管理中心多年来一直从事文化领域的经营工作,熟悉我国的文化产业环境,还储备了大量人才、社会资源以及硬件条件,为动漫集团公司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三,文化部是动漫产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依规为这个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目前,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了一些“大动作”,中国动漫游戏城、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区都已经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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